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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 专家:大卫-斯特恩,王的剩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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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王玉国(《时尚最体育》主编)

格雷格-波波维奇“遣返”四大主力激怒总裁大人并引发强势围观后,有调皮的网友用“元芳体”调戏李永波,“永波,你怎么看?”

有趣的是,正是在同一天,国际羽联针对李永波在伦敦奥运会上导演的“消极比赛”颁布新政,从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开始,奥运会羽毛球双打的淘汰赛对阵将重新抽签。

两个“波”先后被推向舆论风口,但此波非彼波,二波有本质上的不同。

李永波导演的“消极比赛”是丑态毕露的把戏,他丛恿队员在理应全力争胜的竞技比赛中竭力求败,“别无所图,但求速死”。若站在李永波的角度上想想,在“金牌高于一切”的上峰旨意下,以一场失败为这面金牌增加保险系数也可以理解,也就是冠冕堂皇的“法无禁止即合理”、“从规则漏洞中获益”和“为了中国代表团的利益战略性放弃”。但两波对比,格调显然不在一个层级上。

即便马刺以满员挑战热火,也未必能将胜利带回圣安东尼奥,波波维奇一下子“自残”四大主力,显然是没把这场比赛归入“全力拿下”的计划中。所以,波波维奇此举确有缴械投降、主动放弃的意味。但就比赛过程来说,与李氏消极比赛中那些令人作呕的情节不同,马刺的替补们仍在全力争胜,而不是主动将球扔到观众席上,甚至像足球比赛中的假球那样将球放进自家篮筐。恰恰相反,比赛直到最后1分钟还留有悬念,“马刺二队”险些将原装热火拉下马。

李永波所谓的“战略性放弃”并不纯粹。退一步说,哪怕是“为了挑选对手而放水求败”为大多数人所不齿,被认为是有违体育精神,但这起码是为了追求随后难度相对降低的胜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下,“主动求败”和“追求更大胜利”的主体是前后一致的,但李永波关注的只是中国队的两组选手别提前相遇,只要最后的冠军姓“中国”即可。波波维奇的做法才是典型的“有一种胜利叫放弃”,因为放弃一场比赛的是马刺,追求整个赛季胜利的也是马刺。马刺的暂时放弃是为了更长远的追求。

二波的以上种种分野,决定了业界坊间迥异的围观态度。

在伦敦上演的“消极比赛”事件也一度引发激烈讨论,但讨论的着力点是由此引申出的“金牌体制”和“唯金牌论思维”。单就“消极比赛”本身来说,各家门户网站发起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人鄙视这种行径。当然,在一个畸形吊诡的体育体制里,考虑到羽毛球总教练的身份和肩上的奥运指标,相当一部分也对李永波表示理解,但旗帜鲜明表示力挺的只是一小撮极品。

波波维奇则不然。除了总裁大卫-斯特恩暴跳如雷,又是“道歉”,又是扬言“实质性制裁”并火速拟定25万美金罚单,球员、主教练以及主流媒体的记者、专家们都大抵倒向波波维奇一边。

球员方面,差点被“马刺二队”羞辱的詹韦最有发言权,勒布朗-詹姆斯说:“对于他的排兵布阵,你没有任何权利去质疑,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波波维奇。”韦德的口吻则更像自嘲,“从比赛的激烈程度而言,这些人呆在家里的决策是正确的。”

针对战略性轮休这个具体事件,主教练同行们选择抱在一起,拥有凯文-加内特和保罗-皮尔斯两员老将、也存在主将轮休需求的凯尔特人主教练道格-里弗斯说,“作为主帅,为了让球队赢球,你必须做任何能做的事情,需要轮休,就得轮休。”骑士主教练斯科特也表达了类似意思:“即便这样(被联盟警告和罚款),只要对球队和球员有力,大多数教练还会这么干!”

ESPN和雅虎体育等媒体则从运动健康、NBA赛程安排、规则章程等方面寻找支撑,认为波波维奇的举动不但无可厚非,而且是合理、正确、英明的——在这方面ESPN的大卫-托普说得最为形象生动,“在篮球的事情上质疑波波维奇,犹如给比尔-盖茨提商业建议。”

最有趣的是,本应为主队输球感到恼火的马刺球迷也极尽搞笑之能事地力挺波波维奇,“才25万美元?俺们霍尔特老板是卖拖拉机的,按一个轮子3万美金算,只需要往总裁办公室送8个轮子嘛!”

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力挺波波维奇无疑就是声讨斯特恩总裁:雅虎体育的态度是“波波维奇让斯特恩成为小丑”,ESPN的口吻是“总裁反应过激”,名记约翰-霍林格则直陈“斯特恩在开出罚单的同时,更应该想一想究竟是什么逼得波波维奇必须这么做”。

如果不那么极端的话,必须承认波帅此举确实损害了赞助商、转播机构甚至是某些球迷的利益,作为NBA联盟的一把手,斯特恩单纯从商业角度考量也符合“商人逐利”这个中性命题。但他老人家有没有想过,谁来为蒂姆-邓肯和马努-吉诺比利这样的老球员和马刺这样的大龄化球队着想?各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单方的利益维护并不是毁损他方利益的正当借口。

斯特恩有权对波波维奇提出警告,按照既定游戏规则开出罚单,但与此同时,作为NBA总裁,他更应该以这个事件为契机进行反思,拿出相对更加完善、更加合理、能有效规避类似争议事件发生的方案来。

NBA宪章第35条规定,董事会或者总裁有权处罚违规行为。这是支撑25万美元罚单的硬性规定,可谁都知道,在任何国家的任何一部法律中,在具体、硬性、可操作性极强的规定之后,往往会用这种含混不清的“其它性”条款来封盖儿,事实上也是赋予了处罚主体以自由裁量权。这种条款的模糊性一方面极易引发没有确切答案的争辩,另一方面又给自由裁量者滥用职权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到底何为“违规行为”?至少,在波波维奇看来,他并没有违规。

好吧,罚25万美元并不是斯特恩在滥用职权,问题在于这不是波波维奇第一次这么做,也不是仅有他一人这么做过,为什么之前的类似情况没有罚款?若是到了季末,季后赛席位大致分派完毕,各球队变着花儿让主将休息——可以想象,这种现象一定会发生,而且绝对不会是个案——斯特恩还会这么做吗?如果不这么做,这一次的“判例”岂不是成了斯特恩故意整马刺和波波维奇的证据?

如此看来,坊间流传的“斯特恩借机会整马刺”的阴谋论还真有几分道理。众所周知,出于收视率上的考虑,斯特恩理想的总决赛对决是“湖人VS湖人”,但偏偏马刺三番五次闯进总决赛,屡屡扮演票房毒药,令总裁大人极其不爽。联系到“NBA运营总监私下警告布鲁斯-鲍文”和“斯特恩手下的高级公关干扰原马刺官员进入其他球队工作”等已经得到证实的行为,斯特恩确实和马刺水火不容,确实存在“借机报复”的心理动机。


当然,这只是没有确凿根据的揣度,但可以肯定的是,斯特恩反应如此强烈,从内心讲肯定是想在2014年2月1日卸任之前加固“NBA总裁”这一职位的权威,让在他看来属于“有损联盟形象和利益”的行为越来越少,最好是彻底消失。

但事态发展至此,已成了大卫-斯特恩这个即将卸任的“王”的剩宴,“NBA总裁”的威严在他的反应过度下反倒削弱不少。或许,现在的联盟副总裁、即将接替斯特恩的亚当-席尔瓦也会背后大骂“我的前任是极品”,因为就在去年4月份,他还铿锵有力地说“球队应该具有让某些球员在某些晚上战略性休战的决定权”,最滑稽的是,他同时还特意表示“在这一方面,格雷格-波波维奇也许是我最不会怀疑的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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