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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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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收入:万达新赛季6500万创中超纪录 “裸奔”曾令联赛损失惨重
在中超公司的各种商业开发中,冠名费可以说是最直接和非常大单的一笔收入,八年的中超历史上,只有一年联赛处于裸奔的状态。2005年初冠名商西门子集团宣布退出令中超“裸奔”,整个联赛的日子不好过,各参赛俱乐部的分成降低至史上最低的50万不说,中超公司也无法在代理费上分一杯羹。原来福特宝公司的分配方案,会从中抽取9%的代理费,以维持福特宝公司的运转,中超公司同样按比例收取代理费。就在05赛季“裸奔”一年之后,南勇以中超公司董事长的身份签下了爱福克斯公司,尽管南勇用党性保证这次签约没问题,但爱福克斯约定的6000万冠名款没有如约汇入中超公司,直到07年5月时爱福克斯才将首笔800万元汇至中超公司,中超公司官司赢了,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5000万元,而中超公司从中的获利也大打折扣,仅有120万左右。
2007年,中超公司与金威啤酒签订的是“1+1”合同,在2007年合同结束之后,双方如果对合作表示满意可以继续合作,金威方面拥有同样价格下的优先签约资格。在4000万元冠名2007年中超联赛后,金威又以4000万元冠名了2008年的中超联赛,但金威啤酒方面以武汉退赛等事件为借口只肯付出只支付合同款一半冠名费,两年里中超公司拿下了大约1100万元人民币。2009年倍耐力和中超公司共同签署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冠名协议,每年接近5000万人民币的赞助费,此后每年将递增,最终中超公司获得了大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收益。值得一提的是尽管2011赛季面临裸奔的威胁,但当时的中超老总鲁俊却放弃了金立对中超三年1.5亿元的冠名合同,直到万达集团出手中超才避免本赛“裸奔”,尽管当时联赛已经近半,但万达集团没有斤斤计较,仍然为2011赛季的中超联赛开出了单赛季6500万人民币的冠名价格,三年的总费用将达到惊人的1.95亿。
赞助收入:多家厂商赞助总额不逊冠名费 2010年中超赞助费达8000余万
总冠名费是中超公司收入的大头,但如若出现“裸奔”现象,其他赞助收入同样能保证中超正常运转。譬如2005赛季纵然裸奔,由于佳能、北京现代、恒源祥等赞助费用也高达7000万。2010赛季中超总赞助费一共是1.3亿,抛去倍耐力的冠名赞助费,其余的赞助费用也高达8000多万。2010年年底随着倍耐力中国公司向中国足协提出解约,2011年将面临裸奔的尴尬局面,韦迪说:“如果我们多找到几家赞助商,实际金额与有冠名也是一样的。”
2012赛季,除去万达集团,中超公司另有耐克、山东临工、中国红十字会等8家赞助商。事实上,赞助商收入同样是其他诸多成熟联赛的重要收入来源,譬如J联赛就没有冠名赞助商,但有8家主赞助商,在2009赛季J联盟同样也实现了10.1亿元人民币的可观收入。足协在去年初就曾提出了“分级赞助模式”,这种分级制将取消冠名商,使今后中超赞助商会分成两级,从而让盈利模式减少风险,这也是欧洲最为成熟的职业联赛赞助模式。不过中超公司在这方面也必须杜绝猫腻,譬如去年的雷曼光电,后者一度希望以1780万实物换来最低估值在2.3亿元的回报。
版权销售:央视文广两大转播商垄断中超 版权收入仅为英超1/343
中超商务开发中,电视转播是收入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考虑到中国电视市场的垄断格局,中超公司的转播收入一直处于低水平。2003年9月上海文广取代央视,以1.5亿买下三年中超转播权,成为足协新的合作伙伴,占据老大地位的央视不愿向省市电视台谈判付费,中超无缘央视。2007年上海文广集团再度与中超公司达成一致,经过几番谈判,最终达成7000万、为期5年的电视转播权,不过在此期间,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央视也甚至享有与文广同样的转播权益。
2012年初,中超重回央视怀抱,据悉转播费为每年近2000万元。虽然价格略低,但是总局分管足球的领导却在谈及合作方案时表示:“央视能够转播就很好了,就不要去谈钱了。”另外,本赛季前足协还与新浪网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为800万元的网络转播合同,所以本赛季中超的版权销售额为2800万元左右。相对于中超,其他成熟联赛的转播费要高很多,譬如J联赛2011赛季转播费为3.47亿人民币,而英超上赛季更是高达96亿!这样算起来,中超的转播费仅为英超的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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